RoHS

 

“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 源于欧盟指令,用于限制十种物质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的使用。RoHS 在欧盟地区的限制范围正在扩大,其他管辖区(例如中国)也采用了类似限制。


欧盟

 

2006 年 7 月 1 日开始生效。 2011/65/EC 指令(“RoHS 2”或“RoHS Recast”)取代了原先指令,以考虑到受限制化学品和豁免物质清单的更新现状,并规定了 RoHS 与包括 REACH 在内的其他欧盟法律的协调情况。

 

RoHS restricts the use of six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限制十种物质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中的使用。受限制物质在均质材料中均具有一个最高容许浓度值(重量比):
  • 镉 (0.01 %)
  • 六价铬 (0.1 %)
  • 铅(0.1 %)
  • 多溴联苯 (PBB) (0.1 %)
  • 多溴联苯醚 (PBDE) (0.1 %)
  • 汞 (0.1 %)

Compliance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rty placing the EEE on the market in the EU.  This includes manufacturers of EEE, with certain obligations on importers, distributors, and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2011/65/EU(RoHS 2.0)的限用物质清单(AnnexⅡ)进行修订,将四种邻苯二甲酸盐(DEHP、BBP、DBP和DIBP)正式列入到限用物质清单中,限值均为0.1 %。(EU)2015/863实施时间: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

该最大容许浓度适用于产品中的每种均质材料,这意味着此限值不适用于成品甚至不适用于部件(重量比),但是适用于产品中无法通过旋开或切割等机械方式拆分或分离为不同材料的任何材料。

遵从法规是欧盟地区电气和电子设备销售方的责任。 其中包括电气和电子设备生产商,而进口商、经销商和授权代表也要承担某些义务。 但是,由于限制条件适用于均质材料,关于物质浓度的数据需要通过供应链进行传递,因此材料和部件供应商经常需要向客户证明其符合 RoHS 法规。

CE 认证是认可的 RoHS 合规标识。 带有 CE 标识的商品必须满足 RoHS 要求(以及与 CE 标识相关的其他要求)。

电气和电子设备生产商

 

RoHS 指令涵盖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 类别包括:

  • 消费类设备
  • 照明设备
  • 电气和电子工具
  • 玩具、休闲和体用用品
  • 医疗器械
  • 自动售货机
  • IT 和电信设备
  • 小型家用电器
  •  大型家用电器
  • 上述任何类别未涵盖的其他电气和电子设备
  • 监视和控制仪表,包括工业监视和控制仪表

以下类别享有 RoHS 指令特别豁免权:

  • 大规模固定式工业工具
  • 大规模固定式装置
  • 大多数的载人或载货运输工具
  • 送往太空的设备
  • 或者不属于 RoHS 范围的设备
  • 可移植有源医疗器械
  • 专业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 专为研发目的而设计的、为企业单独供应的设备
  • 某些专门设计的、要作为部件安装在其他被豁免设备中的设备。
  • 为保护成员国必要的安全利益而需要的设备,包括军事专用的武器、军火和军用物资
  • 预期用在专业人员设计、组装和安装的系统中的光伏板,该系统在指定位置永久利用太阳能为公共、商业、工业和住宅应用提供电力

此外,当需要为特定应用申请豁免时,有相应的程序可以遵循,有许多特定应用已获得豁免许可。 当前 RoHS 指令的附录 III 和 IV 中列出了已豁免的各项应用。

电气和电子设备生产商

销售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生产商通常必须:

  • 确保按照 RoHS 第 4 条的要求设计和生产设备;
  • 编制技术文档和符合性声明,并将 CE 标识贴在成品上;
  • 电气和电子设备上市之后,将技术文档和符合性声明保留 10 年;
  • 对不合格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及产品召回予以登记,并通告经销商;
  • 确保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上标明型号、批号或序列号或其它识别元素;如果设备的尺寸或性质不允许使用这些标识,应在设备的包装或随附文档中提供必要信息;
  • 在电气和电子设备上指明其名称、注册商标名或注册商标及联系地址,若是设备上无法指明,应在设备的包装或随附文档中指明;
  • 如果销售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不合格,立即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使设备合格、退回或召回,并在适当情况下立即告知相应的国家主管机构。

对于进口产品,RoHS 指令规定了进口商的责任,该责任与欧盟生产商类似(如果产品在欧盟内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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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

 

California has a “RoHS”-like law (CA RoHS).   CA RoHS applies to anyone who sells, or offers for sale, a covered electronic device in California.  This includes manufacturers, distributors, wholesalers, and retailers who sell covered electronic devices in California.加州颁布了与“RoHS”类似的法律 (CA RoHS)。 CA RoHS 适用于在加州销售或供销特定电子设备的任何人。 其中包括在加州销售特定电子设备的生产商、经销商、批发商和零售商。

CA RoHS 是以 EU RoHS 法规为模板,但是两者之间有一些重要的不同之处。

  EU RoHS   CA RoHS
  • EU RoHS 指令适用于广泛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但是 CA RoHS 的限制条件仅限于特定电子设备,即 DTSC 法规中列出的特定视频显示设备。
  • CA RoHS 法规限制某些电子设备中使用铅、汞、镉和六价铬。
    • CA RoHS 未限制使用的两种溴化阻燃剂(多溴联苯 (PBB) 和多溴二苯醚 (PBDE))被 EU RoHS 限制使用。

CA RoHS 涵盖的电子设备的生产商需要在每年 7 月 1 日之前向加州资源回收局报告上一日历年所销售的设备。

CA RoHS 法规仅适用于在首次受到加州 RoHS 法规管制之日及其以后生产的特定电子设备。

特定电子设备

按照 CA RoHS 法规,特定电子设备是指屏幕对角尺寸大于 4 英寸的视频显示设备,DTSC 法规则认定为丢弃时属于危险废弃物的设备。

  • 视频显示设备是一种电子设备,其输出表面显示或能够显示活动的图形图像或可视化图像序列或图片,从而能在屏幕上快速连续地显示大量速变图像,以形成运动的假象。 在适用条件下,该定义包括显示设备的任何必要组成设备,因为此设备无法从显示设备上轻易拆下。 视频显示设备可能会使用但不仅限于阴极射线管 (CRT)、液晶显示器 (LCD)、气体等离子、数字光处理或其它的图像投影技术。

DTSC 法规识别和列出了九类特定电子设备。设备清单包括:

  • 含有阴极射线管的设备(CRT 设备)
  • )阴极射线管 (CRT)
  • 含有 CRT 的电脑显示器
  • 带有液晶显示器 (LCD) 的笔记本电脑
  • 含有 LCD 的台式显示器
  • 含有 CRT 的电视
  • 含有 LCD 屏幕的电视
  • 等离子电视
  • 带有 LCD 屏幕的便携式 DVD 播放机

某些视频显示设备属于例外情况,包括:

  • 属于汽车组成部分的视频显示设备
  • 工业设备、商业设备或医疗器械(包括监视和控制设备)内置或含有的视频显示设备
  • 洗衣机、干衣机、冰箱、冷藏柜、微波炉、传统烤箱或炉灶、洗碗机、室内空调、除湿器或空气净化器中内置的视频显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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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China RoHS”是指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07 年 3 月 1 日开始生效。  尽管被称为 China RoHS,但是其要求明显不同,比 EU RoHS 范围更广。2016年1月21日中国发布被称为"China RoHS2"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适用本办法。同时废止《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China RoHS2 对“电器电子产品”有两组主要要求:

  • 物质限制及相关的售前测试和合规认证
  • 该办法要求,2007 年 3 月 1 日及其以后上市的所有电器电子产品都必须带有 RoHS 标识和/或执行信息披露

RoHS 指令涵盖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EEE) 类别包括:

  • 消费类设备
  • 照明设备
  • 电气和电子工具
  • 玩具、休闲和体用用品
  • 医疗器械
  • 自动售货机
  • IT 和电信设备
  • 小型家用电器
  •  大型家用电器
  • 上述任何类别未涵盖的其他电气和电子设备
  • 监视和控制仪表,包括工业监视和控制仪表

以下类别享有 RoHS 指令特别豁免权:

  • 大规模固定式工业工具
  • 大规模固定式装置
  • 大多数的载人或载货运输工具
  • 送往太空的设备
  • 或者不属于 RoHS 范围的设备
  • 可移植有源医疗器械
  • 专业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 专为研发目的而设计的、为企业单独供应的设备
  • 某些专门设计的、要作为部件安装在其他被豁免设备中的设备。
  • 为保护成员国必要的安全利益而需要的设备,包括军事专用的武器、军火和军用物资
  • 预期用在专业人员设计、组装和安装的系统中的光伏板,该系统在指定位置永久利用太阳能为公共、商业、工业和住宅应用提供电力

此外,当需要为特定应用申请豁免时,有相应的程序可以遵循,有许多特定应用已获得豁免许可。 当前 RoHS 指令的附录 III 和 IV 中列出了已豁免的各项应用。

中国关于贴标、信息披露和测试方面的要求

电器电子产品必须按照 SJ/T 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加贴徽标。

如果电器电子产品含有的任何受限制物质未超过最高浓度值 (MCV),必须标注绿色“e”字样。如果电器电子产品含有的任何受限制物质超过最高浓度值,必须标注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

  • 环保使用期限是指在此期限内,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的有毒物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发生泄漏或变异而导致污染、伤害或破坏。
  • 环保使用期限提供在徽标数字内,以年数表示(例如 50 = 50 年 EFUP)。
  • 必须提供一个表格列出危险物质和指定信息。

预期被最终客户直接使用的部件需要贴上标签。 部件供应商不需要提供标识,但需要为购买者提供所有必要信息。

电器电子产品需要由中国认证的检测实验室进行售前测试和认证。

  • 《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GB/T 26125-2011,IDTIEC 62321:2008)和《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GB/T 29783-2013)描述了实验室所使用的检测方法。
  • 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需要获得“中国强制认证”(CCC)。  CCC 要求中加入了 China RoHS 合规测试。  CCC 由中国政府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CNCA) 负责管理。
  • 要申请 CCC 认证标识,需要由中国境内的认可实验室执行检测。
  • China RoHS 中引用的包装要求依据了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18455《包装回收标识》。  包装材料需要标注合适的回收标识和包装材料的名称。

艾利丹尼森 ADvantage 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全面合规”网站仅提供参考信息,不提供法律咨询。


世界其他地区

 

在有些地区,涵盖的产品范围正在扩大。欧盟正在增加物质清单的涵盖范围,其他地区可能也在增加。更多国家/地区正在批准与欧盟 RoHS 类似的法规。

土耳其
土耳其
 RoHS 法规于 2009 年 6 月开始生效。 土耳其此法规的要求与 EU RoHS 一致。

欧亚大陆

欧亚经济委员会(由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组成)在 2014 年对 RoHS 草案进行了磋商。 该草案包含的要求与 EU RoHS 十分类似,但是所涵盖的产品范围更窄。


日本

日本,特定类型电子设备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需要提供六种物质的信息(与 EU RoHS 相同)。

  • 含量标识用于指示目标物质的含量是低于标准值还是高于标准值。
  • 日本工业标准 JIS C 0950:2005 规定了电气和电子设备中使用的危险化学物质标识。

South Korea韩国
韩国
《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再生法案》规定了物质限制,最高浓度值 (MCV) 与 EU RoHS 的要求相同。 它也有与 EU RoHS 类似的豁免情况。 但是,产品的涵盖范围比 EU RoHS 窄,仅限于十种指定类型的消费产品:

  • 空调
  • 电视
  • 冰箱
  • 洗衣机
  • 复印机
  • 打印机
  • 传真机
  • 个人电脑
  • 音频设备
  • 手机(包括电池和充电器)


印度

印度的 RoHS 法规于 2014 年 5 月 1 日开始生效,但是具体如何实施和执行还存在不确定性。 其法规与 EU RoHS 十分类似。